关于国精产品自偷自偷ym2023年度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
作者:王亚冰 审核:陈化宇 时间:2023-09-07 点击数:
根据《许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,经国精产品自偷自偷ym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定,国精产品自偷自偷ym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,共认定国精产品自偷自偷ym2023年度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90人,认定结果公示在文综楼19楼国精产品自偷自偷ym公示栏。公示期:2023年9月7日-2023年9月13日。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主管领导反映。
监督领导:陈化宇
监督电话:0374-2968776
监督邮箱:416041130@qq.com
国精产品自偷自偷ym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
2023年9月7日